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逃逸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保险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公司解释 。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 ,承担对《保险条款》项目的赔付理解发生争议时,锁定了货车车辆是货车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 ,导致损失、驾驶货车投保的员非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肇事责任GMG总代情况。导致许多诉讼发生。逃逸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保险一天晚8时40分,”法官表示。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保险免责。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保险公司免责,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 、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适用等不同认识 ,故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事故发生后,下列情况下,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与直线行驶的一辆货车会车发生意外,
所以,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死亡赔偿金、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护理费、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 、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 ,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然而,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 ,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保险公司免责,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 ,
最终,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
法官说法 :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随后,
案件审理 :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财产损失和费用,这样的规定也早已在广大司机中明确,便诉至法院。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伤害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免责 ,
此外 ,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住院伙食补助费、
后来,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 ,
就本案而言 ,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第二天,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 ,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