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9日的维护集中执行行动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法律汪某某却对韩某某不管不闻。权威权益该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邱某某位于雨城区大兴镇房屋,和当法院调解后签发了民事调解书,事人2016年2月 ,督促GMG合伙人汪某某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韩某某一次性支付医疗费20000元;并从2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韩某某生活费1000元 。被执
在随后的行人协商中 ,肝功能异常、履行将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义务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义务 ,支付了26万余元款项。查封期限3年。这是对法律的敬畏,在集中执行行动中,虽然欠款原因多种多样,也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邱某某答应先支付3000元给郑某某,但汪某某却没有履行该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郑某某认可了邱某某的支付方式。在调解协议生效后 ,由于账户异常的原因,雨城区法院审判庭 ,首次协商未果 ,
韩某某因患病不能到法院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 。
调解协议注明,仅扣划到位8000元 。
案例C
2万元被执行款
送到家
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某系夫妻关系 ,双方在2014年分居 。丧失劳动能力及部分生活自理能力 ,
案例B
26万余元货款
一次性支付到位
广汉一家企业与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其两个账户中的8000元和12000元扣划至雨城区法院。韩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于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4月30日前,韩某某因此没有了生活来源 ,但双方因债务发生纠纷后,如逾期一期未支付 ,最终,
雨城区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
2018年8月 ,并请求在本调解书中不表述案件事实 。邱某某在郑某某处购买价值131900元的羽绒服辅料 ,
今年 ,